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一旦明白这一切,那么人们对死后灵魂的状态,它们与腐尸的复合,被造宇宙的毁灭,因而对最后的审判所持的矛盾观念就会被驱散。关于死后灵魂状态的矛盾观念有这些:那时,人就像一股气,或一阵风,又或像以太,漂浮在空气中,或从不静止,而是在被称为“冥界”的某个不确定的地方;他没有眼睛,所以什么也看不见,没有耳朵,所以什么也听不见;没有嘴巴,所以什么也说不出来;因此,他既盲又聋且哑,不断等待(这样的等待必令人沮丧)最后审判之日,灵魂的这些功能再度恢复,从而赋予生活的一切乐趣。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人的灵魂都将处于这种悲惨状态,那些生活在五、六十个世纪以前的人仍飘在空中,或留在“冥界”等待审判。此外还有其它可悲后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276.那些相信靠自己的聪明就能获得关于神、天堂与地狱,以及与教会相关的属灵观念之人没有意识到,就本身而言,属世人反对属灵人;因此,属世人想根除进入其心智的属灵观念,或将其卷入谬论中。这些谬论如同吞食蔬菜和谷物根部的蛆虫。这种人好比做白日梦的人,想象自己骑在老鹰背上翱翔于高空,又或骑着带翅膀的马从帕纳索斯山飞到赫利孔。事实上,他们就像地狱中的路西弗,在那里仍自称早晨之子(以赛亚书14:12)。他们还像那些在示拿地平原建造一座塔、塔顶通天的人(创世记11:2,4);又像信靠自己的歌利亚,不料他们会像哥利亚一样,被一颗投石击中前额而仆倒。我会描述死后等待他们的命运:一开始,他们变得如同醉酒之人,然后仿佛发疯,最后变成白痴,坐在黑暗中。因此要谨慎,免得变得如此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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