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

4.一旦明白这一切,

4.一旦明白这一切,那么人们对死后灵魂的状态,它们与腐尸的复合,被造宇宙的毁灭,因而对最后的审判所持的矛盾观念就会被驱散。关于死后灵魂状态的矛盾观念有这些:那时,人就像一股气,或一阵风,又或像以太,漂浮在空气中,或从不静止,而是在被称为“冥界”的某个不确定的地方;他没有眼睛,所以什么也看不见,没有耳朵,所以什么也听不见;没有嘴巴,所以什么也说不出来;因此,他既盲又聋且哑,不断等待(这样的等待必令人沮丧)最后审判之日,灵魂的这些功能再度恢复,从而赋予生活的一切乐趣。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人的灵魂都将处于这种悲惨状态,那些生活在五、六十个世纪以前的人仍飘在空中,或留在“冥界”等待审判。此外还有其它可悲后果。

真实的基督教 #18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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