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由于主乐意打开我的灵眼,并且一直保持打开,到现在已经19年了,所以我得以看见灵界中的事物,还得以描述它们。我可以肯定,它们不是异象,而是在一种完全清醒的状态下所看到的事物。
25.“众目要看见祂”表示所有出于情感处于对神性真理的理解之人都会承认祂。“目”在灵义上不是指眼睛,而是指理解;因此,“众目要看见祂”表示所有出于情感处于对神性真理的理解之人都会承认祂,因为唯独他们理解并承认。其余的人的确看见了,也理解,却不承认。故所表示的是前者,就是那些承认的人,因为接下来经上说“包括刺祂的人”,他们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目或眼睛”表示理解(参看AR 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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