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32

32.灵界是《天堂与

四、关于灵界(续)

32.灵界是《天堂与地狱》一书的主题,这本书详细描述了灵界;由于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灵界,所以该书也描述了那时他的状态会是什么样。谁不知道人死后会继续活着?因为他生而为人,是照着神的形像被造的,这是主在其圣言中的教导。然而,迄今为止,却没有人知道等待他的是哪种生活。人们以为到那时,他们就成了灵魂;而他们对灵魂的概念是,它是空气或以太,保留了某种残存的思维能力,却没有眼睛所拥有的视觉,耳朵所拥有的听觉和嘴巴所拥有的说话能力。而事实上,死后,人一样是人,以至于意识不到他已经不在以前的世界。他能看、能听、能说、能走、能跑、能坐,和在世时一样;也能吃喝、能睡、能醒、能享受婚姻的快乐,和在世时一样。简言之,他在各个方面,直至最后一个细节,都是一个人。这清楚表明,死亡无非是生命的延续,只是一种过渡。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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