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3

3.基督教界的普遍观

3.基督教界的普遍观点是:在最后审判之日,整个可见的天和整个可居的地都要毁灭,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将取而代之;那时,人们的灵魂会使他们的身体复原,因此他们将像以前那样重新过人的生活。这种观点成了一个信条,因为人们仅按字义理解圣言,在圣言的灵义被揭开之前,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许多人被引诱相信灵魂纯粹是一个人呼出的一口气,而灵人和天使是气态物质。只要对灵魂、灵人和天使的理解如此缺少,那么以其它方式思想最后的审判是不可能的。不过,人们若认识到,人死后作为一个人存在,和在世时一样;唯一区别在于,那时他披上灵体,以取代他以前的肉体;属灵人看得见灵体,就像世人看得见肉体一样,就能明白最后的审判不会发生在世界,只能发生在灵界。所有曾出生并已死去的人都聚集在灵界。

诠释启示录 #1033

1033.“坐在众水

1033.“坐在众水上的”表示统治圣言的一切,从而统治教会圣物的。这从“坐”和“水”的含义清楚可知:“坐”是指服从她的判决,并受其管辖,从而拥有统治权。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坐着审判”和“坐在宝座上”(AE 687节)。“水”是指真理(参看AE 71, 483, 518, 854节),但在此是指圣言的一切,因为经上说“众水”,并论及“淫妇”,也就是巴比伦,巴比伦是指对圣言的玷污和亵渎,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圣言。“众水”也表示教会的圣物,因为教会的一切圣物都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有关。

在耶利米书,“住在众水之上”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和华指着巴比伦居民所说的话,祂已经作成。住在众水之上多有财宝的啊,你的结局到了,你所得好处的量满了。(耶利米书51:12–13)

由于“众水”表示圣言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圣物,所以此处补充说:“多有财宝。”因为“财宝”表示神性真理,而神性真理在圣言中。“众水”在此也表示教会的圣物,这从对第15节经文的解释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你所看见那淫妇坐的众水,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在那里,“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是指教会的一切事物;由于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因此,地上的人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不过,关于这个主题,在对那节经文的解释中,我们会予以详述。巴比伦人使圣言的真理和教会的圣物服从他们的判决、管辖和统治,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说服民众相信,只有他们理解圣言,凡没有就任神职的,都不理解它;通过这种方式,他们使圣言的一切,因而使教会的一切都服从他们自己的统治。

此外,圣言在其字义上具有这种性质:它可以被用来确认任何异端。因为字义是由真理的表象构成的,这些表象把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真正的天堂真理包裹在自己里面;除非这些真理被揭示和显露出来,也就是说,除非它们在教会的教义中被教导,否则它们所呈现的表象可能会被利用和扭曲,以支持任何虚假,甚至支持邪恶。因为圣言的真正真理就像一个人,而构成字义的真理的表象就像他的衣服,仅凭这些衣服无法判断这个人是谁,或他是什么样。如果仅凭衣服就能判断一个人,那么国王可能会被称为仆人,仆人可能会被称为国王,好人可能会被称为坏人,坏人可能会被称为好人,以此类推。因此,那些妄称自己统治教会和天堂的一切的人能以上千种方式利用圣言的字义来支持他们的统治。他们轻而易举地做到这一点,因为他们将被称为神圣的教会的一切都置于人类的理解力之上,或说他们视其超越人类的理解力;当人们相信这一点,并且真正的真理没有被教导时,地狱的虚假可能会被称为真理,魔鬼的邪恶可能会被称为良善。事实上,简单人可能会被说服,相信教皇的法令同样神圣,甚至比圣言的诫命更神圣;尽管后者来自天堂,而前者大部分来自地狱。因为以世上的统治为目的、涉及教会的治理、信仰和敬拜的每项法令,都来自地狱,无论它在外在形式上如何出现,并且听起来如何像是来自圣言;而来自圣言的每条诫命都来自天堂,因为它以主对灵魂的拯救为目的。由此可见,“坐在众水上”当论及为淫妇的巴比伦时,表示统治圣言的一切,从而统治教会的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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