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3

3.基督教界的普遍观

3.基督教界的普遍观点是:在最后审判之日,整个可见的天和整个可居的地都要毁灭,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将取而代之;那时,人们的灵魂会使他们的身体复原,因此他们将像以前那样重新过人的生活。这种观点成了一个信条,因为人们仅按字义理解圣言,在圣言的灵义被揭开之前,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许多人被引诱相信灵魂纯粹是一个人呼出的一口气,而灵人和天使是气态物质。只要对灵魂、灵人和天使的理解如此缺少,那么以其它方式思想最后的审判是不可能的。不过,人们若认识到,人死后作为一个人存在,和在世时一样;唯一区别在于,那时他披上灵体,以取代他以前的肉体;属灵人看得见灵体,就像世人看得见肉体一样,就能明白最后的审判不会发生在世界,只能发生在灵界。所有曾出生并已死去的人都聚集在灵界。

真实的基督教 #310

310. 就属灵之义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属天的奥秘 #3166

3166.“又将宝物

3166.“又将宝物送给她哥哥”表示属灵事物从那里传给属世良善。这从“宝物”和“她哥哥”的含义清楚可知:“宝物”是指属灵事物,如下文所述;“她哥哥”是指属世良善(参看3160节);而拉班,也就是此处的哥哥,是指属世人中对良善的情感(参看3129, 3130节)。“宝物”表示属灵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摩西五经论到约瑟的地方:
愿他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甘露,以及下面的深渊;得太阳所出产的宝物,月亮所产出的宝物,得永世之岭的宝物,得地和其中所充满的宝物。(申命记33:13-16)
此处“天上的宝物”、“太阳所出产的宝物”、“月亮所产出的宝物”、“永世之岭的宝物”和“地的宝物”表示各种属灵事物。此外,“宝”这个词也适用于宝石、珍珠、香膏、香料等等,它们都表示属灵事物。
前面多次阐述了属灵事物的定义,即:主的国度包含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属天事物与良善有关,或说是良善的形式,属灵事物与从良善而来的真理有关,或说是这真理的形式。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不关乎良善和真理:凡与功用和生活有关的,都关乎良善;而凡与教义和记忆知识,尤其涉及功用和生活的教义和记忆知识有关的,都关乎真理。或也可说,凡属于意愿的,都被称为良善或邪恶;凡属于理解力的,都被称为真理或虚假。因此,只与爱和仁有关,并从主流入的良善是属天的;源于良善的真理是属灵的。当“银器、金器和衣服”被送给成为新娘的妹子时,“宝物”之所以被送给哥哥,是因为“哥哥”表示属世人中的良善,并且当真理被引入理性中的良善时,这良善就被光照。事实上,对属世人中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光照都由这种联系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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