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基督教界的普遍观点是:在最后审判之日,整个可见的天和整个可居的地都要毁灭,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将取而代之;那时,人们的灵魂会使他们的身体复原,因此他们将像以前那样重新过人的生活。这种观点成了一个信条,因为人们仅按字义理解圣言,在圣言的灵义被揭开之前,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许多人被引诱相信灵魂纯粹是一个人呼出的一口气,而灵人和天使是气态物质。只要对灵魂、灵人和天使的理解如此缺少,那么以其它方式思想最后的审判是不可能的。不过,人们若认识到,人死后作为一个人存在,和在世时一样;唯一区别在于,那时他披上灵体,以取代他以前的肉体;属灵人看得见灵体,就像世人看得见肉体一样,就能明白最后的审判不会发生在世界,只能发生在灵界。所有曾出生并已死去的人都聚集在灵界。
997.“我将这一切都赐给你们”表示享有它,因为它是有用的,也就是可作“食物”,或说因功用而享有;事实上,凡给作食物的东西都是为了功用。至于功用,情况是这样:那些处于仁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包含在享受中的活的快乐就来自这爱)的人,并不关心享乐,除非是为了功用。因为没有仁爱的行为,就没有仁爱。仁爱在于仁爱的实践或功用。一个爱邻如己的人除非在仁爱的实践或功用中,否则永远感受不到仁爱的快乐。因此,仁爱的生活是功用的生活。这种生活遍及整个天堂,因为主的国是相爱的国,故是功用的国。因此,源于仁爱的一切享受都以功用为快乐,或说从功用中获得快乐。功用越显著,快乐就越大。这就是为何天使照其功用的性质和品质从主那里获得幸福。
一切低级享受都是这样,即:其功用越显著,其快乐就越大。以婚姻之爱的快乐为例:这爱因是人类社会的苗床,并由此而是主天国的苗床,也就是最大的功用,故包含大量快乐在自己里面,以至于构成天堂的幸福。这同样适用于其它一切享受,它们的差别取决于功用的优劣。这些功用如此多种多样,甚至几乎无法划分为属和种。有些功用与主的国或主联系更紧密、更直接;有些功用则联系更遥远、更间接。由此进一步清楚看出,一切享受都被赐给人,但仅仅是为了功用的缘故;因此,尽管他们照着所发挥的功用而各不相同,但都共享天堂的幸福,并从这幸福中获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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