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3

3.基督教界的普遍观

3.基督教界的普遍观点是:在最后审判之日,整个可见的天和整个可居的地都要毁灭,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将取而代之;那时,人们的灵魂会使他们的身体复原,因此他们将像以前那样重新过人的生活。这种观点成了一个信条,因为人们仅按字义理解圣言,在圣言的灵义被揭开之前,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许多人被引诱相信灵魂纯粹是一个人呼出的一口气,而灵人和天使是气态物质。只要对灵魂、灵人和天使的理解如此缺少,那么以其它方式思想最后的审判是不可能的。不过,人们若认识到,人死后作为一个人存在,和在世时一样;唯一区别在于,那时他披上灵体,以取代他以前的肉体;属灵人看得见灵体,就像世人看得见肉体一样,就能明白最后的审判不会发生在世界,只能发生在灵界。所有曾出生并已死去的人都聚集在灵界。

属天的奥秘 #7381

7381.“你对亚伦

7381.“你对亚伦说”表内在律法进入外在律法的流注。这从“摩西”和“亚伦”的代表,以及“说”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神之律法;“亚伦”是指良善与真理的教义(6998, 7089节),“亚伦”所代表的良善与真理的教义只是从内在律法发出,也就是说,经由内在律法从神性发出的外在律法;“说”是指流注(6152, 6291, 7291节)。“说”在此之所以表示流注,是因为摩西要“对亚伦说”,而“摩西”是指内在律法,“亚伦”是指外在律法,来自神性的流注通过内在进入外在。内在律法是诸如存在于天上的那种神之真理本身,而外在律法是诸如存在于地上的那种神之真理。因此,内在律法是适合天使的真理,外在律法是适合世人的真理。
  由于摩西所代表的内在律法是适合天使的真理,亚伦所代表的外在律法是适合世人的真理,所以我在此说一说它们。适合天使的真理绝大部分是世人所理解不了的,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天上所看见、谈论的事物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的那种。原因在于,天使中间所谈论的事物都是从属世事物中抽象出来,从而远离属于人类言语的观念和话语的属灵事物。因为世人的观念是从自然界,尤其较为粗糙的自然界中的事物形成的,也就是从他在世界和地上所看见,并通过感官所接触的事物形成的,而这些事物都是物质的。世人的内层观念虽在物质事物之上,然而却仍建立在物质事物之上;观念建于其上的那个层面是它们看似存在所在的那个层面。这就是人感知他所思想的事物所在的那个层面。由此可见信之真理是何情形,以及进入世人的思维范畴,被称为外在律法并由“亚伦”来代表的事物是何性质。
  举例说明这一点,人离开时空的观念根本不能思考;这类观念几乎粘附于他思考的每一个细节。如果时空所形成的观念从人那里被夺走,他就不知道自己在思考什么,几乎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思考。然而,天使的观念没有丝毫时空之物在里面,取而代之的是状态;这是因为,自然界因时间和空间而不同于灵界。时间和空间之所以存在于自然界,而取代它们的状态存在于灵界,是因为在自然界,太阳看似通过表面的旋转产生日子和年份,并将一日分为四时,即夜、晨、午、晚;还将一年分为四季,即冬、春、夏、秋;它通过光影,以及冷热的变化而做到这一点。这些划分就是对时间及其各个不同时期的观念之源头。空间的观念是由时间的度量产生的;因此,这一个在哪里,那一个也在哪里。
  但在灵界,作为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源头的天堂太阳并不进行表面的循环和旋转,由此产生时间和空间的观念。从这个太阳流出的光是神的真理;从这个太阳流出的热是神的良善。这些在天使中间产生状态的观念;即由神之真理所产生的聪明和信的状态,以及由神之良善所产生的智慧和爱的状态。天使中间的这些状态变化就对应于世上光影的状态和热冷的状态;这些状态可归因于太阳,因为这太阳产生了时间,计量了空间。这个例子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内在真理,或适合天使,被称作“内在律法”的真理是何品质;以及外在真理,或适合世人,被称作“外在律法”的真理是何品质。它也解释了为何天使彼此讨论的东西赶出世人的理解,而且无法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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