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3

3.基督教界的普遍观

3.基督教界的普遍观点是:在最后审判之日,整个可见的天和整个可居的地都要毁灭,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将取而代之;那时,人们的灵魂会使他们的身体复原,因此他们将像以前那样重新过人的生活。这种观点成了一个信条,因为人们仅按字义理解圣言,在圣言的灵义被揭开之前,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许多人被引诱相信灵魂纯粹是一个人呼出的一口气,而灵人和天使是气态物质。只要对灵魂、灵人和天使的理解如此缺少,那么以其它方式思想最后的审判是不可能的。不过,人们若认识到,人死后作为一个人存在,和在世时一样;唯一区别在于,那时他披上灵体,以取代他以前的肉体;属灵人看得见灵体,就像世人看得见肉体一样,就能明白最后的审判不会发生在世界,只能发生在灵界。所有曾出生并已死去的人都聚集在灵界。

属天的奥秘 #7194

7194.“至于我名

7194.“至于我名耶和华,我未曾让他们知道”表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在试探的状态下没有想到教会所拥有的神性事物。这从“耶和华的名”和“未曾让知道”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名”是指藉以敬拜神的作为一个整体的一切事物(参看2724, 3006, 6674节),因而是指教会里的一切神性事物。严格来说,“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参看2628, 6887节);因为信的一切和爱的一切,也就是教会里的神性事物皆通过祂的神性人身而来,并从它发出;这人身表示作为一个整体构成神性敬拜的一切。“未曾让知道”是指在“沙代神”所表示的试探状态下,人们不知道,也就是没有想到这些事物,即教会里的神性事物的一种情况。正因如此,经上说祂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知,但至于祂的名耶和华,却未曾让他们知道。这就是这些话的内在意义;但外在意义或历史意义则不同。从外在或历史意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并不拜耶和华,而是拜沙代神(1992, 3667, 5628节),而且亚伯拉罕不认识耶和华(参看1356, 2559节)。然而,“耶和华”这个名却出现在关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历史中;其原因在于,这部分圣言是摩西写的,而摩西知道耶和华的名,在这些历史中用耶和华的名是为了内义。因为在整部圣言中,当所论述的主题是爱之良善时,经上就用“耶和华”这个名,而当主题是信之真理时,经上就用“神”这个名(709, 732, 1096,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e, 44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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