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3

3.基督教界的普遍观

3.基督教界的普遍观点是:在最后审判之日,整个可见的天和整个可居的地都要毁灭,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将取而代之;那时,人们的灵魂会使他们的身体复原,因此他们将像以前那样重新过人的生活。这种观点成了一个信条,因为人们仅按字义理解圣言,在圣言的灵义被揭开之前,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许多人被引诱相信灵魂纯粹是一个人呼出的一口气,而灵人和天使是气态物质。只要对灵魂、灵人和天使的理解如此缺少,那么以其它方式思想最后的审判是不可能的。不过,人们若认识到,人死后作为一个人存在,和在世时一样;唯一区别在于,那时他披上灵体,以取代他以前的肉体;属灵人看得见灵体,就像世人看得见肉体一样,就能明白最后的审判不会发生在世界,只能发生在灵界。所有曾出生并已死去的人都聚集在灵界。

属天的奥秘 #66

66.圣言主要有四种

66.圣言主要有四种写作风格。第一种是上古教会的风格。在他们的表达方式中,当提到尘世和世俗事物时,他们就会思想这些事物所代表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因此,他们不仅通过代表来表达他们自己,还让它们活起来,按准历史顺序排列它们;这种做法给予他们极大的快乐。这就是哈拿发预言时的风格,他说:
说高的!说高的!让古时之物从你的口而出。(撒母耳记上2:3)
大卫诗篇称这些代表为“古时的谜语”(诗篇78:2, 3, 4)。摩西从上古教会的后代那里获得关于创造,伊甸园等等,直到亚伯兰时代的细节。
第二种是历史风格。从亚伯兰时代往后的摩西五经,以及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都使用这种风格。在这些书卷中,历史事件和出现在字义上的一样;然而,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它们在内义上都包含完全不同的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下文将依次解释这层含义。
第三种是预言风格。这种风格是从上古教会最为推崇的写作方式中生出的。然而,这种预言风格缺乏连贯性,也没有采取上古风格所用的那种准历史形式。相反,它支离破碎,若不在内义层面,几乎永远无法理解;内义包含极深的奥秘,优美连贯,涉及外在人和内在人,还涉及教会的许多状态,以及天堂本身,在至内在意义上则涉及主。
第四种是大卫诗篇的风格。这种风格介于预言风格和人们通常的说话方式之间。诗篇的内义以作为王时的大卫这个人物论述主。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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