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基督教界的普遍观点是:在最后审判之日,整个可见的天和整个可居的地都要毁灭,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将取而代之;那时,人们的灵魂会使他们的身体复原,因此他们将像以前那样重新过人的生活。这种观点成了一个信条,因为人们仅按字义理解圣言,在圣言的灵义被揭开之前,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许多人被引诱相信灵魂纯粹是一个人呼出的一口气,而灵人和天使是气态物质。只要对灵魂、灵人和天使的理解如此缺少,那么以其它方式思想最后的审判是不可能的。不过,人们若认识到,人死后作为一个人存在,和在世时一样;唯一区别在于,那时他披上灵体,以取代他以前的肉体;属灵人看得见灵体,就像世人看得见肉体一样,就能明白最后的审判不会发生在世界,只能发生在灵界。所有曾出生并已死去的人都聚集在灵界。
482.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出现在本章的“年”和“年数”在内义上表示什么。那些停留于字义的人以为它们只是世俗的年数,但从此处直到第12章的内容无一是如字面上所呈现的那种历史;相反,每一个细节都包含不同性质的某种事物。适用于名字的,也适用于数字(470节)。在圣言中,数字3和7经常出现;无论在哪里出现,它们都表示在所提到的时间或其它东西所体现或代表的状态方面的某种神圣或不可侵犯的事物。这适用于最短的时间,如适用于最长的时间一样,因为正如部分构成整体,最短的或最小的,构成最长的或最大的。事实上,一种相似性必须存在,以便一个整体可以恰当地从部分中出来,或最大的从最小的中出来。
如以赛亚书:
现在耶和华宣告说,三年之内,照雇工的年数,摩押的荣耀必毫无价值。(以赛亚书16:14)
又:
于是主对我说,一年之内,照雇工的年数,基达的一切荣耀都必消没。(以赛亚书21:16)
此处既指最短的时间,也指最长的时间。哈巴谷书:
耶和华啊,我听见你的名声就惧怕。耶和华啊!求你在这些年中间复活你的作为,在这些年中间显明出来。(哈巴谷书3:2)
此处“这些年中间”表示主的降临。若时间间隔较短,它表示主的每一次降临,如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若间隔较长,则表示主的教会正在重新兴起。在以赛亚书,它还被称为“救赎之年”: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以赛亚书63:4)
撒旦要被捆绑的“一千年”(启示录20:2-3, 7)和头一次复活的“一千年”(启示录20:4-6)也绝非表示一千年,而是表示他们的状态。因为正如“日”用来表述状态,如前所示(23节),“年”也是如此,状态以年数来描述。由此明显可知,本章中的时间也体现状态,因为每个教会所处的感知状态都与众不同。他们感知力的不同是由性情(无论遗传的还是后天获得的)不同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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