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⑶整个审判是如何进行的。当宣告审判即将来临的察罚和前兆,无法使他们的心智远离攻击那些承认主为天地之神,视圣言为神圣,并过着仁爱生活之人的罪行和煽动阴谋时,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它是这样发生的。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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