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26

26.察罚也通过天使

26.察罚也通过天使来执行,因为凡被邪恶捆绑在一起的社群在灭亡之前,总是先有一次察罚。察罚时,天使不断敦促他们停止,改变作为,若他们不听,就以毁灭相威胁。在此期间,天使还查看有没有善灵混在他们当中,并把他们分离出来。但人群在其首领的煽动下辱骂天使,冲撞他们,企图把他们拖到公共广场,以各种难以启齿的可憎方式对待他们,就像在所多玛所行的那样。他们当中大多数人持有与仁分离之信,还有一些人虽声称仁爱是重要的,却过着邪恶的生活。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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