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⑵最后审判前的征兆和察罚。那些为自己造假天堂的人上面出现了某种像暴风云一样的东西,这种表象是由于主在他们头顶上的天使天堂中的同在,特别是由于祂在最低层天堂中的同在。祂的同在是为了防止该天堂的居民当中有人因与假天堂的联结而被裹挟走,并与他们一同灭亡。此外,高层天堂也会下降,从而离他们更近,这会揭开那些即将面临审判之人的内层;一旦内层揭开,他们就不再像以前那样看似道德的基督徒,而是变得像恶魔。他们会针对神、主、圣言、信和教会而彼此闹事、争吵;由于那时他们的恶欲也得以自由放任,所以他们带着蔑视和嘲笑弃绝这一切,并冲进各种罪恶中。这些所谓的天堂居民的状态就这样发生改变。与此同时,他们用世人所不知的技巧为自己所造的一切壮丽表象都消失不见了。他们的宫殿变成了简陋的棚屋;他们的花园变成了沼泽;他们的教堂变成了一堆堆废墟;甚至连他们所住的山冈都变成了砾石堆,以及对应于他们邪恶的心智和欲望的其它类似事物。因为灵界的一切可见事物都是灵人与天使的情感的对应。这些就是审判即将到来的征兆。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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