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21

21.在灵界,对社群

21.在灵界,对社群的一切排列皆取决于爱的不同。原因在于,爱是人的生命,主是神性之爱本身,故照着对这爱的接受而排列社群。爱千差万别,但没有人知道这些差别,唯独主知道。主将这些社群联结起来,以至于可以说,它们都过着一个人的生活。天堂社群过着一种属天和属灵之爱的生活,地狱社群则过着一种属魔鬼和地狱之爱的生活;主通过相应的对立面将天堂与地狱联结起来。由于这种排列,每个人死后都去往自己的爱之社群,他也不可能到其它任何地方,因为他的爱会反对。这就是为何那些拥有属灵之爱的人在天堂,而那些只有属世之爱的人却在地狱。属灵之爱唯独通过仁爱的生活获得,如果忽视了仁爱的生活,属世之爱仍是属世的。属世之爱若不服从于属灵之爱,就是它的对立面。

最后的审判(续) #75

75.有许多外邦人,

75.有许多外邦人,尤其非洲人的社群,在从天使接受关于主的教导时,都说,神,宇宙的创造者出现在世界上是必然的,因为祂创造了他们,并热爱他们;若不以人的形式,祂如何能出现在他们眼前呢?当被告知,祂不是以天使惯常显现的那种方式显现的,而是生而为人,以这种方式变得可见时,他们犹豫片刻,询问祂是不是从人父生的。当听说祂从宇宙之神成孕,从一位童女出生时,他们说,这意味着祂拥有神性本质本身,并且由于这本质是无限的,是生命本身,所以祂不是如同其他人那样的一种人。后来天使告诉他们,祂看上去就像其他人,但当祂在世时,祂那本身无限且是生命本身的神性本质抛弃了祂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有限性和生命,以这种方式取得了在世上成孕并出生的人身,并使之变成神性。非洲人明白并接受这些事,因为他们的思维比其他人的更内在、更属灵。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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