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21

21.在灵界,对社群

21.在灵界,对社群的一切排列皆取决于爱的不同。原因在于,爱是人的生命,主是神性之爱本身,故照着对这爱的接受而排列社群。爱千差万别,但没有人知道这些差别,唯独主知道。主将这些社群联结起来,以至于可以说,它们都过着一个人的生活。天堂社群过着一种属天和属灵之爱的生活,地狱社群则过着一种属魔鬼和地狱之爱的生活;主通过相应的对立面将天堂与地狱联结起来。由于这种排列,每个人死后都去往自己的爱之社群,他也不可能到其它任何地方,因为他的爱会反对。这就是为何那些拥有属灵之爱的人在天堂,而那些只有属世之爱的人却在地狱。属灵之爱唯独通过仁爱的生活获得,如果忽视了仁爱的生活,属世之爱仍是属世的。属世之爱若不服从于属灵之爱,就是它的对立面。

属天的奥秘 #1547

1547.“罗得与他

1547.“罗得与他一起”表示感官,或感官之物,这在前面(1428节)已经简要阐明。由于此处具体论述的是“罗得”,所以必须知道他代表主的哪一方面。法老代表最终把主送走的记忆知识或事实;而罗得代表感官事物,也就是外在人及其享受;这些享受是感官的享受,因而是通常迷惑童年时期的人或心智,把他或它引离良善的最外在事物。因为人越沉溺于恶欲所带来的享受,就越被引离属于爱和仁的属天事物;事实上,这些享受里面有源于自我和世界的爱,而属天之爱永远无法与这些爱和谐一致。然而,有些享受虽具有相似的外在表象,却与属天事物完全一致(对此,参看945, 994, 995, 997节)。但源于恶欲的享受必须被抑制并清除,因为它们阻碍通往属天事物的道路。本章罗得与亚伯兰分离所指的,正是这些享受,而不是那些与属天事物一致的享受;那些享受的存在在此由“罗得与他一起”来表示。然而,“罗得”一般表示外在人,这从下文(1563节)明显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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