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6

16.⑴哪种新教徒会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揭秘启示录 #62

62.“并且我拿着地

62.“并且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表示唯独祂能拯救。“钥匙”表示打开和关闭的能力,在此表示打开地狱,好叫人可以被领出去,以及关闭地狱,免得他又进去的能力。因为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因而生在地狱里,邪恶就是地狱;他被主从地狱中领出来,打开地狱的能力属于主。“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不是指投入地狱的能力,而是指拯救的能力,因为就在它之前的话是:“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这句话表示唯独祂是永生(AR 60节);主从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投入地狱。在一些经文(如启示录3:7; 9:1; 20:1; 以赛亚书22:21, 22; 马太福音16:19; 路加福音11:52)中,“钥匙”也表示打开和关闭的能力。主的能力不仅掌管天堂,也掌管地狱,因为地狱通过与天堂的对立而被保持在秩序和联系中;因此,掌管这一个的,必掌管那一个;否则人无法得救;得救就是从地狱中被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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