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6

16.⑴哪种新教徒会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揭秘启示录 #540

540.“七头上戴着

540.“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表被歪曲和亵渎的所有圣言真理。“冠冕”或宝石表示圣言的真理,尤表圣言字义上的真理,但在此表示那些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因为只见它们戴在龙的“七头上”,而“七头”表示因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而疯狂(538节)。
“冠冕”或宝石表示圣言字义上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43-45节);那里说明,末端或表层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上的真理,由以下宝石来表示:亚伦胸牌(也就是乌陵和土明)上的十二块宝石(出埃及记28:6,15-21,30);经上说推罗王所在伊甸园中的各样宝石(以西结书28:12,13);以及构成新耶路撒冷城墙根基的十二样宝石(启示录21:17-20)。“冠冕”或宝石之所以表示圣言字义上的真理,是因为圣言字义上的一切事物因圣言的灵义,从而因圣言的属灵真理所在的天堂之光而在天使面前都是透明的;在圣言中,“石头”表示末端或表层中的真理;因此“宝石”表示透明的真理。
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之所以也被称为“冠冕”或宝石,是因为它们自身就明亮发光,无论谁拥有它们,就像世上的宝石无论在谁手里都会发光一样。有时我得以看见淫妇从地上刚来到灵人界时也戴有宝石,犹太人同样贩卖从天上所得来的宝石;由此明显可知,这种人身上的邪恶与虚假并不会改变圣言真理的亮光和光辉。因此,以下“冠冕”或宝石所表相同:从海中上来的那兽十角上戴着十个冠冕(启示录13:1);坐在朱红色兽上的那女人所戴的宝石(启示录17:3-5)。圣言的真理就是“冠冕”所表示的,这一点从启示录很明显地看出来:
坐在白马上的那一位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的名字是神之道。(启示录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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