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380.启7:15.“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昼夜在祂殿中事奉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表他们在主面前,照着在其教会中从祂所接受的真理一直过着忠信的生活,并且主不断在他们的真理中赐下良善。“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表示他们在主面前;“昼夜侍奉祂”表示照着从祂所接受的真理,也就是诫律一直过着忠信的生活。“事奉主”并非表示别的;“在祂殿中”表示在教会中(191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表示主不断在他们从祂所接受的真理中赐下良善。“住在他们中间”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在圣言中,“住”论及良善,“事奉”论及真理。这一奥秘如今要被揭示出来,即:主与教会的婚姻在于:主以爱之良善流入天使和世人,天使和世人在真理中接受祂或祂的爱之良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由此成就,该婚姻就是教会本身,并在他们当中变成天堂。这就是主的流注和对祂接纳的性质,因此主注视天使和世人的前额,他们通过眼睛仰望主;因为前额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源自这良善的真理,因此,真理通过结合变成良善的真理。主以真理流入天使和世人,不像以良善流入他们;因为它是间接从良善流入,如同光从火发出,被他们以认知来接受,并且只有他们践行真理时才会以意愿来接受。对那些在天上和地上接受它们的人来说,这就是从主而来的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揭开这个奥秘,是叫人们知道当如何理解“主不断在他们的真理中赐下良善”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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