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357.启7:7.“利未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对源于良善之真理的情感,聪明便由此而来。
在至高意义上,“利未”表示爱与仁慈;在属灵意义上,表示行为中的仁爱,也就是生活的良善;在属世意义上,表示联合和结合。利未因联合而得名,在圣言中,表示通过爱结合。不过,此处“利未”表示对真理的爱或情感,以及由此产生的聪明,因为他在西缅之后而来,在这个次序上形成中间的(the intermediate)。
由于利未代表这些事物,故这个支派受膏成为祭司(民数记3:1-51;申命记21:5等)。“利未支派”表示对真理的爱,也就是使得教会成为教会的本质之爱,以及由此产生的聪明。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拣选了利未人事奉祂,奉祂的名祝福。(申命记21:5)
“奉耶和华的名祝福”就是去教导,唯有那些具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具有聪明的人才能施行教导。
利未人遵行你的话,谨守你的约;他们要将你的典章教训雅各,将你的律法教训以色列。(申命记33:8-11)
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祂必坐下如熬炼和洁净银子的,必洁净利未人,熬炼他们像金银一样。(玛拉基书3: 1-4)
“洁净利未人”就是洁净那些具有对真理的情感之人。由于这种情感通过聪明发旺,故:
利未的杖,就是上面写有亚伦名字的,开了花,结了杏仁。(民数记1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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