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321.“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阴府也随着他”表属灵生命的灭绝和由此而来的诅咒。此处“死”表示属灵的死亡,就是属灵生命的灭绝;“阴府”表示随着这“死”而来的诅咒。每个人由于创造、因而由于出生而拥有属灵的生命,但当否认神、圣言的神圣和永生时,这生命便被灭绝。它在意愿中被灭绝,但仍存留在认知中,确切地说,存留在理解力中。人以此而有别于动物。由于“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阴府”表示由此而来的诅咒,故在一些经文中,“死亡和阴府”(或“阴间”、“地狱”)一同被提及。如以下经文:
我必救赎他们脱离阴间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啊,我要做你的灾害;阴间哪,我要做你的毁灭。(何西阿书13:14)
曾有死亡的绳索缠绕我;阴间的绳索缠绕我;死亡的网罗临到我。(诗篇18:4-5; 116:3)
他们如同羊群派定下阴间;死亡必牧养他们,阴间必做他们的居所,只是神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阴间之手。(诗篇49:14-15)
我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示录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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