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273.“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主的神性人身就是圣言,祂的神性人身出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此,祂将凭祂的神性人身行审判。显然,此处“坐宝座的”和“羔羊”是一个人;“坐宝座的”表示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羔羊”表示祂的神性人身。因为上一节说“他看见羔羊站在宝座中间”,本节说“羔羊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主将通过祂的神性人身行审判,因为祂就是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现,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
到人子坐在祂宝座上的时候,祂要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你们要时时警醒,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在你们想不到的时辰,人子就来了。(马太福音24:44)
父不审判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人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主的神性人身就是圣言,圣言就是神,并是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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