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164.“我必临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我几时临到你那里,你也决不能知道”表属于敬拜的事物将从他们那里被夺走,他们却不知是何时被夺走,如何被夺走的。经上之所以说“主必如同贼一样临到”,是因为敬拜的外在良善从敬拜已死之人那里被夺走。死的敬拜也有某种良善之物,因为他们思想神和永生;只是缺乏真理的良善并非良善,要么是邀功的,要么虚伪的,而邪恶与虚假则如同贼一样把它夺走了。这在尘世是一步一步进行的,死后则完全被夺走,人却不知是何时被夺走,如何被夺走的。“祂必如同贼一样临到”被归于主,但就属灵之义而言,这句话的意思是,地狱要将它偷走。这与圣言中的这些说法很相似,即:神恶待人、报应他、报仇、发怒,把他引入试探。而事实上,地狱才会做这些事,因为经上是照着以这种方式显现在这个人面前的表象如此说的。做买卖的才干和银子若不善加利用,以致一无所得,就从这人那里被夺走,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25:26-30)和路加福音(19:24-26)。“买卖”和“赚取”表示为人的自我获取真理与良善。
由于良善与真理从那些敬拜已死之人被夺走,如同在暗处被贼偷走,故在圣言中,这种事有时被比作贼,如以下经文:
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不知道你们的主什么时候来到。但这一点你们要晓得,家主若知道窃贼什么时候来,就必警醒,不容他的房屋被破门而入。(马太福音24:42-43)
盗贼若来在你那里,或破坏者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5)
他们蹦上城,蹿上墙,爬进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去。(约珥书2:9)
他们行事虚谎,盗贼进入,外有群盗骚扰。(何西阿书7:1)
不要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20)
人之所以必须警醒,并且不知道主什么时候来,是因为他能仿佛凭自己思想和行动,因而照着他的理性而处于自由中,免得有任何恐惧侵入。人若知道那时候,必陷入恐惧。人在自由的状态下所行的会永远存留,而出于恐惧所行的却不能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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