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90.那些不知道神性全能照着秩序进行和运作的人,可能会出于自己的幻想孵化出许多与健全理性相反和冲突的东西,或说可能会形成许多违背健全理性的矛盾和幻想的观念;如为何神不立刻取得人身,无需经历这些发展阶段;为何祂不用从世界的四方提取的元素来为自己创造或构建一个身体,从而使自己作为神-人而让犹太人肉眼可见,甚至让全世界肉眼可见;或祂若想出生,为何不将自己的全部神性都注入胚胎本身,或婴儿本身;或为何祂在出生之后,没有立刻把自己提到成人的身量,并出于神性智慧说话。那些认为神性全能与秩序无关的人可能会孕育并生出这些和类似想法,从而使教会充满荒谬或疯狂和垃圾,这种情况也的确发生了。例如,有人宣称,神可以自永恒生下一个儿子,然后让第三个神从祂自己和儿子那里发出;还宣称,祂可以向人类发怒,把他们置于诅咒或毁灭之下,然后愿意通过圣子的代求和对祂的十字架的纪念而向他们施怜悯;再者,祂可以将祂儿子的公义赋予人,把它植入人心,就像克里斯蒂安?沃尔夫的“单子论”,照作者本人的话说,这种单子包含了属于圣子功德的一切,但它是不可分割的,因为它若被分割了,就会化为乌有。此外,祂可以像通过下达教皇诏书一样赦免祂想赦免的任何人的罪,或把最不虔诚的人从他的黑色邪恶中洁净出来,从而将一个像魔鬼一样黑的人变得像一位光明天使一样白,而此人可以像石头一样一动不动,或像雕像或偶像一样一动不动地站着;以及那些以为神性能力是绝对的,不知道或承认其中的任何秩序之人,可能会像扇风机把糠秕吹到空中一样向外传播的其它许多疯狂观点。在属于天堂和教会,因而属于永生的属灵问题上,这些人可能会偏离神性真理,就像一个在林中的瞎子,时而绊倒在石头上,时而额头撞到树上,时而头发缠在树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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