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588.为达到这一目的,人已被赋予将其理解力几乎提升至天堂天使所在之光的能力,以便他能明白,人必须意愿什么,必须由此做什么,明白他在世的亨通是短暂的,死后的祝福是永恒的。他若为自己获得智慧,并使其意愿顺从它,就会亨通蒙福;但是,他若使其理解力顺从他的意愿,就会倒霉悲惨。这是因为,意愿生来倾向邪恶,甚至倾向穷凶极恶;因此,若不通过理解力加以控制,任其意愿放纵之人会奔向大恶,他天生的野性会促使他为了自己的缘故而掠夺、屠杀所有不迎合他、不纵容其贪欲的人。
此外,人若不能单独完善他的理解力,并通过它完善他的意愿,就不会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因为若不单独完善理解力,将它提升至意愿之上,他将不能思考,也不能出于思维说话,而只能通过发声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他也不能凭理性、而只能凭本能行动;更不可能认识与神有关的一切,由此认识神自己,进而与祂结合,活到永远。事实上,人貌似凭自己运用思维和意愿,貌似凭自己的表象就是结合的互动元素,因为若没有互动,结合是不可能的,如同没有适应或调整,就不可能有主动与被动的结合。唯独神作用,人允许自己被作用,并且从表面上看,貌似凭自己配合,尽管从内在看,乃是靠着神。对这些事实的正确认识能使人明白,人的意愿之爱若通过理解力被提升,会是什么样;若未被提升,则又是什么样,因而人会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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