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453.死仁爱是这些人的特征:他们的信是死的,因为信如何,仁就如何。在信那一章已说明,它们构成一体。没有行为之人的信是死的,这可从雅各书(2:17,20)清楚看出来。而且,不信神,却信人,无论活人还是死人,并敬拜形像本身如神圣之人的信是死的,如外邦人惯常所行的。有这种信之人的祭品被拿来供奉给能施行神迹的形像,如他们所称呼的那样,是为了得救,被他们视为仁爱行为。然而,这些祭品就像扔进死人骨灰盒和棺材里的金银;确切地说,它们就像献给冥府守门狗的肉,或为了被摆渡到极乐世界而付给冥府渡神的费用。但是,那些不信神,只信自然之人的仁爱既不是不正当的,也不是伪的,而是死的,根本就不存在,因为它没有依附于任何信。它无法被称为仁,因为仁的性质取决于信的性质。从天上观之,这种人所具有的仁就像骨灰做成的面包,鱼鳞制成的饼,或蜡塑成的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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