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139. (1)圣灵是那一位神(圣三一就在祂里面),即主神救主所发出的神圣真理,以及神性大能和活动。严格来说,圣灵表示神圣真理,因而也表示圣言;就这层意义而言,主自己就是圣灵。但如今教会用“圣灵”来描述神作工的方式,也就是使人成为公义的实际过程,故这就是此处为圣灵所取的含义,也是主要论述的主题。另外一个原因是,发出者与发出它的源头具有同一个本质,如同这三合一,即灵魂、身体和这二者所发出的一起构成一个本质。在人里面,这个本质就是纯粹的人;而在主里面,它是神性,同时也是人性;在祂得荣耀之后,这些本质融合起来,如同在先者与在后者,或本质与它的形式融合起来。因此,被称为父、子、圣灵的这三要素在主里面为一。
我在前面已说明,主是神圣真理本身,或神性事实。以下经文会证明,圣灵就是神圣真理: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生出一根枝条来。耶和华的灵必住在祂身上,就是智慧和明达之灵,谋略和能力之灵;祂将以口中的杖击打这地,以嘴里的气杀死恶人;公义必做祂的腰带,真理必做祂胁下的带子。(以赛亚书11:1,2,4,5)
仇敌必像狭急的河流冲来,耶和华的灵必必高举旌旗抵挡他;然后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20)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膏了我,叫我传好消息给贫穷的人。(以赛亚书61:1;路加福音4:18)
这是我的约。我加给你的灵,我的话必不离你的口,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59:21)
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故凡从祂发出的一切皆为真理,这就是保惠师的意思,祂还被称为真理的圣灵、圣灵。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将真情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要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约翰福音16:13)
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故此我说,祂从我领受,就要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4,15)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乃是这个世界不能接受的,因为它看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与你们同住,并且要在你们里面。我必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你们却看见我。(约翰福音14:16-19)
我从父那里差给你们的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到来时,祂必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4:26)
祂被称为圣灵。(约翰福音14:26)
主所说的“保惠师”、“圣灵”是指祂自己,这从祂的话明显可知,即“这个世界不认识祂”:
你们却认识祂;我必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你们却看见我。(约翰福音14:17-19)
还有:
看啊,我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代的末了。(马太福音28:20)
以及这些话:“
还可从主的话:“祂不是凭着自己说的,而是从我领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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