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129.主愿意受试探,甚至直到十字架受难,因为祂是本质上的先知;以前先知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因此他们以各种方式代表教会的状态,其中一些状态是不义、艰难或痛苦、可憎或卑鄙的,这些代表是神吩咐他们的。但由于主是圣言本身,所以作为本质上的先知,祂以十字架受难来代表犹太教会如何亵渎圣言。对此,可以补充另外一个原因,即:祂由此可以在天堂被承认为两个世界的救主;因为与祂的受难有关的一切都表示与对圣言的亵渎有关的东西;天使属灵地理解它们,而教会之人属世地理解它们。主是本质上的先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主说,一个先知,除了在自己的家乡和自己的家之外,没有不受尊敬的。(马太福音13:57; 马可福音6:4; 路加福音4:24)
路加福音:
耶稣说,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丧命是不宜的。(路加福音13:33)
又:
惧怕抓住了众人,他们赞美神,说有大先知在我们中间兴起来了。(路加福音7:16)
马太福音:
他们论到耶稣说,这是拿撒勒的先知。(马太福音21:11; 约翰福音7:40, 41)
申命记:
一位先知要从弟兄中间兴起,他们要听从祂的话。(申命记18: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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