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125.耶和华神只有通过祂的人身才能进入并完成这些运作,或这样的作为,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例如,一个不可见的人不能与别人握手或交谈,除非他是可见的;因此,天使或灵人不能与一个人互动,哪怕他们就站在他旁边,站在他面前。任何人的灵魂若不通过他的身体,都不能与别人交谈或共事。太阳及其光和热只有通过先进入空气,并通过空气运作才能进入人、动物或植物;或只有通过水才能进入一条鱼,因为它必须通过主体所住的元素起作用。没有刀,没有人能刮鱼鳞,或没有手指,没有人能拔乌鸦的毛;没有潜水器,没有人能潜入湖底。简言之,任何事物在能与另一个事物联系,或与它一起运作,或反对它之前,必须先适应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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