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6

16.⑴哪种新教徒会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属天的奥秘 #7233

7233.“这亚伦和

7233.“这亚伦和摩西”表这些人或这教会当中的教义和神之律法源于他们。这从“亚伦”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亚伦”是指教会的教义(参看6998, 7009, 7089节);“摩西”是指神之律法(参看6723, 6752节)。这二者,即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当中的神之律法和教义,主要来源于圣言;然而,它们主要涉及信与仁,就是对教会的创办者来说最重要的事物。说“源于他们”,不是说源于亚伦和摩西,而是说源于刚才所提到的利未、西缅和流便所代表的仁和信。
  关于这个问题,要进一步知道,属灵教会的教义并非由神的真理本身构成的,因为和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不同,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没有对神之真理本身的任何感知。他们拥有良心,并没有这种感知;这良心是由他们在自己的教会中所承认的真理和良善形成的,无论这些真理和良善是哪一种。就信之真理而言,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相对来说处于模糊之中(参看86, 2708, 2715, 2716, 2718, 2831, 2935, 2937, 3241, 3246, 3833, 6289, 6500, 6865, 6945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教会中的所有人都视教会的创办人所宣称的为信之真理,不去进一步查考圣言,看看它是不是真正的真理。此外,他们即便进行查考,也不会发现这真理,除非他们已经重生,同时接受具体的启示。这是因为,尽管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能接受启示,但新的意愿部分只能被一种良善唤醒;这种良善通过与在教会中所接受的真理的结合而形成。因为他们自己的意愿已被毁,一个新意愿已在理解力中形成(参看863, 875, 1023, 1043, 1044, 1555, 2256, 4328, 5113节)。当他们自己的意愿与理解力中的新意愿分离时,那里的光很微弱,就像与白天阳光相比之下夜晚的月光和星光。这也解释了为何在圣言的内义中,“月亮”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太阳”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30-38, 1529-1531, 2495, 4060节)。
  由于这就是属灵教会的情形,所以难怪大多数人认为教会的本质要素是信,而不是仁,而且他们没有仁之教义,或说仁之教义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他们所教导的东西源于圣言,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这些东西就是神性真理;因为人能从圣言的字义孵化出任何一种教义,并抓住诸如能支持恶欲的那种论据,因而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犹太人、苏西尼派,以及其他许多类似的人就是这种情形。然而,如果教义是从内在意义形成的,情况就不同了。内在意义不仅是迄今为止所表明的隐藏在外在意义中的意义,而且还是从正确地相互比较时大量字义上的经文所显现出来的意义。这就是那些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被主启示的人所领悟到的意义。因为当被启示时,理解力会在表面真理与真正真理之间进行辨别,尽管它不会对真理本身形成任何判断。但理解力部分无法被启示,除非一个人相信,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教会的首要和本质事物或品质。从对这些的承认出发的人,只要自己处于它们,就能看见无数真理;他的确能看见许多向他揭示的秘密。他出于一种内在的承认,照着被主启示的程度而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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