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5259.“法老告诉约瑟”表由属世层来表达,但属于属灵层的属天层的思维。这从前面所述(5251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在那里,经上说的是“法老对约瑟说”,而此处经上说“法老告诉约瑟”;因为“说”(saying)表示感知,而“告诉”(speaking)表示思维(参看2271, 2287, 2619节)。“法老告诉约瑟”之所以表示由属世层来表达,但属于属灵层的属天层的思维,而不是反过来,是因为当思维在外层事物中运转时,这种思维的源头其实并不在那里,而是在内层事物中;或也可说,当思维在低层事物中运转时,其源头只是高层事物。即便如此,当属于内层事物或高层事物的思维在外层事物或低层事物中运转时,外层或低层本身看上去似乎是在它里面运转的思维的源头。然而,这是一个错觉。这就像一个人看见镜子里的某个物体,却不知道有一面镜子在那里,反以为物体就在它如此出现的地方;而事实上,它并不在那里。
由于属灵层的属天层是内层或高层,而属世层是外层或低层,所以“法老告诉约瑟”在内义上表示由属世层来表达,但属于属灵层的属天层的思维。简言之,在下面的事物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它所拥有的能力皆来自高层事物;由此明显可知,一切事物皆来自至高者,也就是神性;或也可说,至高者,即神性是一切事物的源头。因此,从人的理解力发出的思维,以及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活动,其源头就是至高者,或神性。然而,他思想谬念、行为邪恶是由于他烙印在自己身上的形式;他思想正念、行为良善则由于他从主所接受的形式。因为众所周知,同一种力量和能量照着居间和最外在部分的结构而产生不同的运动;因此,在人里面,来自神性的生命照着存在于那里的形式产生不同的思维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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