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2011.“因为我已立你为多族之父”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一切真理和由此产生的良善皆来自祂。这从“父”、“多”和“族”的含义清楚可知:“父”是指来自主的;“多”是指真理;“(民)族”是指由此产生的良善(对此,参看2005-2007节)。就更普遍、更遥远的意义而言,这些话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的合一(可参看2004节),因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的合一如同真理与良善的合一,祂的神性本质与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则如同良善与真理的合一,这是相互的合一。事实上,在主里面的,正是与良善合一的真理本身,并与真理合一的良善,因为无限神性只能被称为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人类心智若认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就不会出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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