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6

16.⑴哪种新教徒会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属天的奥秘 #2005

2005.“父”表示

2005.“父”表示来自主的。这从刚才所解释的“父”的含义清楚可知,即:凡来自父的也来自主,因为他们原为一。每个人的内在都来自他的父亲,他的外在则来自他的母亲;或也可说,灵魂本身来自父亲,作为衣服包裹灵魂的身体来自母亲。灵魂与身体尽管为二,却合而为一,因为灵魂是身体的,身体是灵魂的;因此,它们是不可分割的。主的内在来自父,所以是父自己。这就是为何主说“父在祂里面”,还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又说“看见我的,就看见了父”、“我与父为一”,如从上述经文所看到的。在旧约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父”,如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谁都能清楚看出,为我们而生的“婴孩”和赐给我们的“一子”就是主,祂名称为“永在的父”。同一先知书:
你是我们的父,因为亚伯拉罕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我们的救赎主;你的名从万古而来。(以赛亚书63:16)
此处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父”的,也是主,因为没有别的救赎主。玛拉基书:
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吗?岂不是一位神创造了我们吗?(玛拉基书2:10)
“创造”表示重生,如第一卷所示(16, 88, 472节)。此外,在旧约圣言的各个地方,“耶和华”都表示主,因为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都代表祂;就内义而言,圣言中的一切事物都与祂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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