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揭秘启示录 #952

952.启22:15

952.启22:15.“但外面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爱虚谎、行虚谎的人”表示那些轻视十诫,也不避开那里所列举的任何邪恶如罪,因而生活在其中的人,无一被接进新耶路撒冷。这就是总体上前面那些经文中的一切细节所表示的,因为那里所指的,就是十诫,这一点可从前面的解释(AR 892节)看出来,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此处经上还提到“犬类”,“犬或狗”表示那些处于欲望的人,第九诫和第十诫也论述了这些欲望。

“犬或狗”总体上表示那些处于各种欲望,并沉溺于其中的人,具体地表示那些处于纯肉体的快乐,尤其处于吃喝快乐的人,他们唯独以吃喝,或暴饮暴食为快乐。因此,狗出现在灵界,源于那些沉溺于其食欲和味觉的人,他们在那里被称为肉体欲望;这等人因心智粗鄙,轻视属于教会的事物;因此,经上说他们将站在外面,也就是说,不会被接进主的新教会。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犬或狗”具有同样的含义;以赛亚书:

他的守望者都是瞎眼的;都是哑巴狗;盯视,躺卧,贪睡,是灵魂顽固不化的狗,它们不知饱足。(以赛亚书56:10, 11)

诗篇:

他们嚎叫如狗,围城绕行。他们到处游荡,寻找食物,若不得饱,就这样过夜。(诗篇59:6, 14-15)

“犬或狗”是指最卑劣或最没有价值的人(约伯记30:1; 撒母耳记上24:14; 撒母耳记下9:8; 列王纪下8:13),也表示不洁之人。因此,在摩西五经,经上说:

妓女的雇价和狗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的家中还任何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申命记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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