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908.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爱之良善,爱之良善来自主,这一点无法看出来,因此也无法得知,除非得到证明。这一点由于无法被看到而无法得知,因为良善不像真理那样进入人的思维;真理在思维中被看到,因为它源于天堂之光,而良善只能被感受到,因为它源于天堂之热;人在反思他正在思考的东西时,很少关注自己的感受,只关注他所看到的。这是因为有学问的人将一切都归于思维,而不是归于情感;从前面(AR 875节)可以看出,教会将一切都归于信,而不是归于爱,而事实上,目前在教会中被称为“信之真理”或“信仰”的真理只是属于爱的良善的形式。由于人在自己的思维中看不到良善,如前所述,良善只能被感受到,并且在各种快乐之下被感受到,而人不关注他在思维中所感受到的东西,只关注他在那里所看到的东西,所以他将他觉得快乐的一切都称为良善,而他觉得邪恶是快乐的,因为如此感觉是他与生俱来的,是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发出的。这就为何人们不知道爱之良善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只从主那里而存在于人里面,也只从主那里流入一个避开邪恶及其快乐如罪的人。
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即:
你要爱神胜过一切,且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40)
此外,我可以肯定地说,人里面没有一丁点本身为真理的真理,除非这真理源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因而也没有一丁点本身为信仰的信仰,也就是活的、得救和属灵的信仰,除非它源于来自主的仁爱。由于爱之良善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所以主是照着爱之情感,而不是照着与它们分离的任何思维来安排整个天堂和整个教会的;因为思维是形式上的情感,正如言语是形式上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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