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揭秘启示录 #891

891.启21:8.

891.启21:8.“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仰,也没有处于仁爱,从而处于各种邪恶的人。稍后会看到,“胆怯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仰的人;“不信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因为这些人是不诚实和欺诈的,因而是不信的;“可憎的”表示那些处于各种邪恶的人,因为在圣言中,“可憎的”表示总体上十诫的后六诫所列举的邪恶,这一点可见于耶利米书:
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且来到这房中站在我面前,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耶利米书7:4, 9-11)
在其它所有地方都是如此。“胆怯(或害怕)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仰的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这小信的人哪,为什么胆怯(或害怕)呢?(马太福音8:26; 马可福音4:39, 40; 路加福音8:25)
路加福音:
耶稣对管会堂的说,不要怕;只要信,你的女儿就必得救。(路加福音8:49, 50; 马可福音5:36)
又:
你们小小的羊群哪,不要害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加福音12:32)
“不要害怕或惧怕” (马太福音17:6, 7; 28:3-5, 10; 路加福音1:12-13, 30; 2:9-10; 5:8-10等)也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仰,也没有处于仁爱,从而处于各种邪恶的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