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867.“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表示他们心智的内层都被敞开,通过来自天堂的光和热的流注,他们在属于爱或意愿的情感,因而在属于信仰或理解力的思维方面的品质,都被看到和感知到了,无论善人还是恶人。“案卷”不是指书卷,而是指那些受审判之人的心智内层;“案卷”是指那些邪恶并被判为死之人的心智内层,“生命册”表示那些良善并被判为生之人的心智内层。他们被称为“案卷”,是因为每个人在世上出于意愿或爱,因而出于理解力或信仰所思考、意图、说和做过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他的心智内层上;这一切都以如此的精确性被铭刻在每个人的生命上,以至于它们无一缺失。当属灵之光,即来自主的智慧,和属灵之热,即来自主的爱,通过天堂流入时,这一切事物的品质都会活生生地出现。属灵之光揭示属于理解力和信仰的思维,属灵之热揭示属于意愿和爱的情感;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一起揭示意图和努力。情况就是这样,我并不是说理性人能出于自己的理解力之光看出这一点;而是说,他若愿意,就能看出这一点,只要他愿意理解,光照理解力的属灵之光和点燃意愿的属灵之热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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