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揭秘启示录 #846

846.“我又看见那

846.“我又看见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斧头斩首者的灵魂”表他们被那些陷入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因为他们敬拜主,并照其圣言的真理生活。“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之道被斧头斩首者的灵魂”表示死后的人,人死后就被称为“灵”,或披着灵体的人,他们被主藏在低地,直到恶者通过最后审判被移除。经上之所以说他们“被斩首”,是因为他们被那些陷入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这等人全都陷入邪恶,由此陷入虚假,或陷入虚假,由此陷入邪恶,然而他们外在却处于神性敬拜。这类虚假由“斧子”来表示,对此,可参看下一节。“为耶稣作见证”和“神之道”表示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前面那些经文也是这个意思:
约翰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启示录1:2)
米迦勒和他的使者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启示录12:11)
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因为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启示录19:10)
这些经文表示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和照其圣言的真理,尤其照十诫的生活;对此,可参看前面所给出的解读。本节所说的这些“灵魂”和前面这些话所说的“灵魂”是一样的:
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大声喊着说,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对他们说,还要安息片时,等着一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也像他们被杀,满足了数目。(启示录6:9-11)
对此,可参看前面的解读(325-3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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