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揭秘启示录 #553

553.启12:10

553.启12:10.“我听见在天上有大声音说,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表天上天使的喜乐,因为现在唯独主在天上和教会进行统治,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在天上有大声音”表示天上天使的喜乐;由此可知,为何经上说“所以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快乐吧”(12:12);这声音还很大,因为它发自内心的喜悦,故而被高扬。“救恩,能力,现在都来到了”表示现在他们通过主的神性能力而得救了;“我们神的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表示因为唯独主在天上和教会进行统治。“神”表示神性本身,万有皆源于此,这神性本身被称为父耶和华;“基督”表示祂的神性人身,也就是所谓“神的儿子”(参看520节);由于万有所来自的神性和主的神性人身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故可知唯独主进行统治。这一点由“天国的福音”和“神的国”来表示(马太福音3:2; 4:17, 23; 7:21; 9:35; 11:11; 12:28;马可福音1:14-15; 9:1; 15:43;路加福音4:43; 8:1; 9:60; 10:8-11; 11:17-18, 20; 16:16; 21:31; 22:18; 23:50-51)。
主拥有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权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28:18)、约翰福音(3:35;17:2,10)。那些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人得救了,并且他们就在这神性人身里面(约翰福音14,15,17章);除了那些信祂的人外,没有人得救。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叫一切信子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信子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忿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到我这里来的,必永远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33,35,47)
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约翰福音6:38-40; 7:37-38; 8:12; 12:36-46)。信主就是直接靠近祂,对祂施行拯救充满信心;由于除了生活良善的人外,没有人有这样的信心,故“信祂”也表示生活良善(参看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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