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揭秘启示录 #540

540.“七头上戴着

540.“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表被歪曲和亵渎的所有圣言真理。“冠冕”或宝石表示圣言的真理,尤表圣言字义上的真理,但在此表示那些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因为只见它们戴在龙的“七头上”,而“七头”表示因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而疯狂(538节)。
“冠冕”或宝石表示圣言字义上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43-45节);那里说明,末端或表层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上的真理,由以下宝石来表示:亚伦胸牌(也就是乌陵和土明)上的十二块宝石(出埃及记28:6,15-21,30);经上说推罗王所在伊甸园中的各样宝石(以西结书28:12,13);以及构成新耶路撒冷城墙根基的十二样宝石(启示录21:17-20)。“冠冕”或宝石之所以表示圣言字义上的真理,是因为圣言字义上的一切事物因圣言的灵义,从而因圣言的属灵真理所在的天堂之光而在天使面前都是透明的;在圣言中,“石头”表示末端或表层中的真理;因此“宝石”表示透明的真理。
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之所以也被称为“冠冕”或宝石,是因为它们自身就明亮发光,无论谁拥有它们,就像世上的宝石无论在谁手里都会发光一样。有时我得以看见淫妇从地上刚来到灵人界时也戴有宝石,犹太人同样贩卖从天上所得来的宝石;由此明显可知,这种人身上的邪恶与虚假并不会改变圣言真理的亮光和光辉。因此,以下“冠冕”或宝石所表相同:从海中上来的那兽十角上戴着十个冠冕(启示录13:1);坐在朱红色兽上的那女人所戴的宝石(启示录17:3-5)。圣言的真理就是“冠冕”所表示的,这一点从启示录很明显地看出来:
坐在白马上的那一位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的名字是神之道。(启示录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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