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526.“你的仆人众先知和众圣徒得赏赐的时候也到了”表赐给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和照之生活之人的永生的幸福。稍后将看到,“赏赐”表示永生的幸福;“众先知”表示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8,133节);“众圣徒”表示那些照之生活的人(173节)。此处“赏赐”表示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与情感的快乐与愉悦所产生的永生的幸福;因为一切爱之情感都伴随着快乐和愉悦,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之情感具有诸如天上的天使所享有的那种快乐和愉悦;人的一切情感死后都会延续。原因在于,情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因此死后,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在世上的主导爱;对真理与良善的主导爱就在那些热爱圣言的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身上。在以下经文中,“赏赐”无非表示良善的快乐和真理的愉悦:
看哪,主耶和华大有能力地降临,祂的赏赐在祂那里。(以赛亚书40:10 ; 62:11)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启示录22:12)
我当得的理必在耶和华那里,我的赏赐必在我神那里。(以赛亚书49:4)
我耶和华喜爱公平,我要凭行为赏赐他们。(以赛亚书61:8)
行善绝不期望什么,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路加福音6:35)
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31:15-17;马太福音2:18;5:2-12;10:41-42;马可福音9:41;路加福音6:22-23;14:12-14;约翰福音4: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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