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354.“拿弗他利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那些将要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对功用和何为功用的领悟。在至高意义上,“拿弗他利”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固有能力;在属灵意义上,表示试探并得胜;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属世人的抵制;因为他因相争而得名。但此处“拿弗他利”表示对功用,以及何为功用的领悟,因为在次序上他在亚设之后,而亚设表示对功用之爱;还因为凡在试探中得胜的人都有对功用的内在领悟;事实上,心智的内层通过试探被打开。他们所拥有的领悟在耶利米书(31:33,34)有所描述;他们内心能感觉到何为良善,也能明白何为真理。“拿弗他利支派”表示天使和世人的这种领悟,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这些事得以证实:
拿弗他利人在田野的高处。(士师记5:18)
“田野”的高处是指在领悟方面的教会内在。
拿弗他利啊,你足沾恩惠,满得耶和华的福,可以得西方和南方为业。(申命记33:23)
“得西方”是指热爱服侍的良善,“得南方”是指智慧之光,也就是这种领悟。拿弗他利是只释放的母鹿,发出嘉美的言语。(创世记49:21)
此处描述了试探后的状态,即出于领悟的自由雄辩。
经上还记着说:
拿弗他利支派的一个人满有智慧、聪明、技能,在所罗门的殿中作各样的铜工。(列王纪上7:14)
就名字和支派而言,圣言的历史书部分和预言部分的含义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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