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278.“这香就是众圣徒的祈祷”表那些出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敬拜主之人所具有的属信的思维,这种思维源自属仁的情感。“祈祷”表示祈祷者所具有的属于信的事物,同时属于仁的事物,因为没有它们,祈祷不是祈祷,只是空洞的声音。“圣徒”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之人(173节)。“香”之所以被称为“众圣徒的祈祷”,是因为香气与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相对应。正因如此,圣言常说“馨香之气”、“献给耶和华的馨香之气”(如出埃及记29:18, 25, 41;利未记1:9, 13, 17; 2:2, 9, 12; 3:5; 4:31; 6:15, 21; 8:28; 23:13, 18; 26:31;?民数记15:3, 7; 28:6, 8, 13; 29:2, 6, 8, 13, 36;?以西结书20:41;何西阿书14:7)。在以下启示录经文中,被称为“香”的“祈祷”也具有同样的含义:
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有许多香赐给他,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金坛上。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启示录8:3-5)
诗篇:
愿你俯耳垂听我的声音,愿我的祷告如香陈列在你面前!(诗篇1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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