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273.“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主的神性人身就是圣言,祂的神性人身出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此,祂将凭祂的神性人身行审判。显然,此处“坐宝座的”和“羔羊”是一个人;“坐宝座的”表示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羔羊”表示祂的神性人身。因为上一节说“他看见羔羊站在宝座中间”,本节说“羔羊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主将通过祂的神性人身行审判,因为祂就是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现,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
到人子坐在祂宝座上的时候,祂要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你们要时时警醒,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在你们想不到的时辰,人子就来了。(马太福音24:44)
父不审判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人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主的神性人身就是圣言,圣言就是神,并是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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