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揭秘启示录 #262

262.“能观看那书

262.“能观看那书卷”表示一点也不能。由于“能打开书卷”表示知道所有人的生命状态,“能观看那书卷”表示看到这人或那人的生命状态是什么样,所以“没有人能打开、能观看那书卷”表示他们一点也不能。因为唯有主看到每个人的生命状态,从最内层到最外层,也看到一个人从婴孩直到老年是什么样,他将来直到永恒是什么样,同样看到他或在天堂,或在地狱,将被分配到什么地方。此外,主在一瞬间凭祂自己看到这一切,因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或圣言。而天使和世人一点也看不到,因为他们是有限的,有限者只看到一些外在的东西,甚至连这些东西也不是凭他们自己,而是从主那里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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