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揭秘启示录 #206

206.“因为你说:

206.“因为你说: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表他们以为自己拥有大量属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认知。“富足,发了财”在此无非表示完全知晓并明白诸如属教会和天堂的那类事物;它们被称为属灵和神学的,因为这些就是此处所论述的;属灵的财宝和富足并不是别的什么。出于自己,而非出于主通过圣言相信的人也相信他们完全知晓并明白一切。原因在于,他们的属灵心智是关闭的,唯独其属世心智是打开的。没有属灵之光,属世心智不知道别的。在圣言中,“财宝”和“富足”表示属灵的财宝和富足,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的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得了金银财宝,收入库中;你靠自己的大智慧增添资财。(以西结书28:4-5)
这论及推罗,它表示教会对真理和良善的认知。又如:
推罗的女子必给你带来礼物;王女啊,富足的人必求你的情面。(诗篇45:12)
耶和华必使推罗贫穷;祂必将她的资财丢到海里。(撒迦利亚书9:4)
推罗啊,他们必掳去你的财富。(以西结书26:12)
亚述说,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我本有聪明;我抢夺列民的财宝,我的手伸到列民的财富那里。(以赛亚书10:13-14)
“亚述”表理性;在此它败坏了教会的良善与真理,也就是此处他所抢夺的“列民的财宝和财富”。
我要将暗中的宝物和隐密处的宝藏赐给你。(以赛亚书45:3)
敬畏耶和华的,这人便为有福;他家中有货物,有钱财,他的公义存到永远。(诗篇112:1, 3)
神叫饥饿的得饱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路加福音1:53)
你们富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已经享够了安乐;你们饱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饥饿。(路加福音6:24-25)
“富足的”在此表示那些拥有真理和良善的认知之人,因为他们拥有圣言,这些人就是犹太人。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的财主所表相同(路加福音16:19);其它经文中“财主”和“财宝”也一样(如以赛亚书30:6;耶利米书17:11;弥迦书4:13; 6:12;撒迦利亚书14:14;马太福音12:35; 13:44;路加福音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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