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揭秘启示录 #150

150.“像我从我父

150.“像我从我父所领受的一样”表他们从主拥有这种权能,祂在世时通过祂里面的神性为自己获取制伏地狱的一切权能。主在世时通过允许加在祂身上的试探,直到试探的最终极限,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征服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9-36节),还可见于上文(67节)。由此明显可知,“从我父领受”就是从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领受,因为主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4:11),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以及“在我里面的父”(约翰福音14:1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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