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31

L31.⑵永恒之主,

L31.⑵永恒之主,或耶和华为拯救世人取了人身。这一点从前几章的圣言得到了证实;在别处将说明,世人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得救。祂取了人身,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提到说祂从神出来,祂天上降下来,祂被差到世界上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约翰福音16:28)

又:

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祂差我来。(约翰福音8:42)

又:

父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信我是从神出来的。(约翰福音16:27)

又:

除了那从天降下的,没有人升过天。(约翰福音3:13)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35, 41, 50, 51)

又:

那从上头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约翰福音3:31)

又:

我却认识父,因为我是从祂来的,祂也是差了我来。(约翰福音7:29)

被父差到世界上来表示取了一个人身(参看2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