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28

L28.⑸“人子”也

L28.⑸“人子”也表示圣言方面的主,是先知也被称为人子的原因。先知之所以被称为人子,是因为他们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在天堂,对圣言中提到的“先知”并没有其它理解;因为先知的灵义,和人子的灵义一样,是指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当论及主时,“先知”表示圣言本身。先知但以理就被称为“人子”,这可见于但以理书(8:17)。先知以西结被称为“人子”,这可见于以西结书(2:1, 3, 6, 8; 3:1, 3, 4, 10, 17, 25; 4:1, 16; 5:1; 6:2; 7:2; 8:5, 6, 8, 12, 15; 11:2, 4, 15; 12:2, 3, 9, 18, 22, 27; 13:2, 17; 14:3, 13; 15:2; 16:2; 17:2; 20:3, 4, 27, 46; 21:2, 6, 9, 12, 14, 19, 28; 22:18, 24; 23:2, 36; 24:2, 16, 25; 25:2; 26:2; 27:2; 28:2, 12, 21; 29:2, 18; 30:2, 21; 31:2; 32:2, 18; 33:2, 7, 10, 12, 24, 30; 34:2; 35:2; 36:1, 17; 37:3, 9, 11, 16; 38:2, 14; 39:1, 17; 40:4; 43:7, 10, 18; 44:5)。从引用的所有经文明显可知,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神的儿子”,就圣言而言,被称为“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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