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真实的基督教 #588

588.为了重生,人

588.为了重生,人被赋予将自己的理解力几乎提升到天堂天使所处的光中的能力,好叫他可以看到他必须意愿,并由此做什么,以便他在这个世界上的这段时间可以兴盛,死后得到永恒的祝福。如果他为自己获得智慧,并使自己的意愿服从它,那么他就会变得兴盛,并得到祝福;但如果他使自己的理解力服从于自己的意愿,那么他就会变得不兴盛、不快乐。这是因为意愿天生倾向于邪恶,甚至倾向于巨大的邪恶。因此,除非意愿受到理解力的约束,否则一个放任其意愿自由的人就会冲进巨大的邪恶,并出于他天生的野蛮本性、为了自己或自己的满足而掠夺和杀害所有不支持他、不放纵他欲望的人。此外,除非人能单独完善他的理解力,并通过理解力完善他的意愿,否则他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因为没有这种单独性,以及将理解力提升到意愿之上,他将不能思考,也不能出于思维说话,只能通过声音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他也不能出于理性行事,只能出于直觉行事,更不能认识与神有关的事物,由此认识神自己,从而与祂结合,活到永远。事实上,人貌似凭自己行使思维和意愿;这种“貌似凭自己”就是结合的互动元素,因为没有互动,结合是不可能的,就像没有适应或反应,主动与被动就不可能结合一样。唯独神起作用;人允许自己被作用,并且从表面上看,貌似凭自己合作,尽管从内层来说,是从神那里如此行(换句话说,唯独主是主动力量;我们允许自己体验这种主动力量,并且从表面上看,我们貌似凭自己合作,尽管从内在来说,我们实际上是从神那里行动的)。从对这些事实的正确感知中可以看出,当人意愿的爱通过理解力被提升时,它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当它没有被提升时,又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因而人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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